关于推荐201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49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开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官网2017年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以下简称“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二级院系的教学管理人员中推荐遴选产生,向教学管理一线人员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不参与评选。每单位限申报1人。

      (二)先进个人需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3.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学校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评选表彰。

    (三)请各单位于2017122111:00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wchzh@nwu.edu.cn

附件:

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2.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联 系 人:刘涛、倪小勇

联系电话8830839688308182

 

 

                                         教 务 处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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