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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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现已发布2019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今年将受理以下四类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1、舞台艺术创作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 3、传播交流推广 4、艺术人才培养。

一、项目类别: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详见附件1 附件2

本项目资助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中国精神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

(一)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18年4月15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二)在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5日之间完成创作演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和戏曲、曲艺、民族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艺术形式。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详见附件3 附件4

 本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鼓励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激发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创作的作品应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中国精神的艺术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艺术作品。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

具体资助范围

(一)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

(二)音乐作曲创作人才;

(三)舞蹈、舞剧编导人才;

(四)舞台艺术表演人才;

(五)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

(六)工艺美术创作人才。

(三)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详见附件5 附件6

本项目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通过夯实艺术创作基础推动“高峰”涌现。重点资助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优秀艺术作品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资助项目应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中国精神的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跟上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符合传播规律,体现创新意识,为人民喜闻乐见,公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方式灵活、手段创新,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项目。

资助的国(境)外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还应是: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走出去”项目。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的展演、展览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作品的展演、展览项目。

 具体资助范围

(一)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和网络文艺(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等)作品的展演、展览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览、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二)申报在国(境)内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应是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过程中,深受欢迎,产生过良好社会影响的作品。

(三)申报在国(境)外实施的展演、展览项目,应为国(境)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团体的代表作品。

(四)申报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项目,应是能够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项目。

(五)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四)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详见附件7 附件8

本项目资助满足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的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创作人才培养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对戏曲、曲艺、木偶、皮影和民族音乐、民族歌剧等民族艺术形式和网络文艺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

具体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和网络文艺(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

   二、申报要求

本项目从2018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528日截止申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A3纸双面印制一式两份,中缝装订。请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528日前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 系 人:邵平 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电子信箱:skcxmk@nwu.edu.cn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docx

附件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docx

附件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6: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docx

附件7: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8: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docx千亿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社科处

   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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