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实验活动有序开展、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有关单位须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坚持精细化原则,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校园安全氛围。

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实验室,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格局。扎实规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请各有关单位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高温高速设备、24小时运行仪器设备、危险废弃物等危险源的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并落实整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进一步落实问题排查、登记、报告与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对第一次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实验室通识性安全知识培训,根据所开展的实验和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个性化、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各实验室要对其师生进行本实验室风险源、危险点、校院两级和本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等的安全告知,并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方案提交至学校备案,所有师生通过培训并获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与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方案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314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实验室安全相关资料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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