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作者: 编辑: 时间:2020-02-29 09:43 根据官网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总体安排,为方便教职工机动车辆通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职工(含教职工、外聘员工、学生、家属)机动车辆免收三个月通行停放费(含长安校区教师公寓地库),缴费时间均顺延三个月。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