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教师:
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2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含委托);
2.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延期项目;
3.其它申请结项项目(具体须与市规划基金办沟通)。
二、结项要求
1.结项项目需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1份,并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成果》样表格式要求填写结项成果一式3份,结项成果须制作成胶装本(成果转化、发表文章、阶段性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律统一装订在成果册内,课题支撑材料要尽量细化、具体、全面)。凡不按格式要求装订的成果西安市社科院一律不予受理。如有申请延期、变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填写《延期审批表》,如有其他项目信息变更,请填写《变更申请表》。
2.结项时间:请于2022年12月5日—12月6日提交至社科处项目科741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请先提交电子版材料,再报送纸质版。
3.结项电子版成果报送要求:
文件包:
课题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
例:张三(19J100)
文件包内包含两个WORD文档: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
例: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项书
三、结项评审
1.结项项目由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2.合格以上的项目将发放结项证书并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