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惯例,为进一步提高官网的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国家社科基金将于年底发布《课题指南》,在此基础上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当下学术前沿进行选题,待2021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微调。

二、申报条件

参照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1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20.12.4-2020.12.8

发布预申报通知,各单位确保将预申报通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等适当途径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2020.12.8-2020.12.15

各单位统计有意愿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名单,填报《国家社科基金教师申报情况表》(附件1),并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科邮箱skcxmk@nwu.edu.cn

2.申报论证阶段

12020.12.15-2020.12.25

社科处组织举办系列申报辅导培训会,邀请资深评审专家和最近两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分享经验,答疑解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2020.12.25-2021.1.15

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论证指导。具体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提前将组织时间报送社科处,社科处视情况予以协助,并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3.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请参考附件2,待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后,申报人根据最新通知要求以及课题指南等,结合评审咨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正式申报通知安排报送材料。

四、申报动员组织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充分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和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目,学校将做好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4


社 科 处

2020124


< 上一篇

关于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选题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