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与项目类别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请额度2万元;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1月—202012月。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申请额度10万元;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须提供合作企业应用证明;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1月—202112月。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额度5万元;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3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2篇,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1月—202112月。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需要新开申请账号的老师,务必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送信息至科技处。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官网今年可申报26项自然专项项目。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2019年可申报重点科研项目的重点实验室目录见附件3,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可申报3-5项,由实验室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需符合以下要求: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报人须为副高职(不含)以下职称;未曾获得省教育厅专项项目资助;年龄小于35岁(截止20181015日)。

2.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截止20181015日)。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截止20181015日)。

(三)各单位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1.自然科学专项项目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上报院系,院系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排序后,以院系为单位于1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双面打印)、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主管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技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于1118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 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院系统一于1120日前报送科技处。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

申请人于1112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查新报告(6个月内)、合同协议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企业合作协议、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七份,由院系统一于1114日前报送科技处。 

3.重点实验室项目

申请人于1112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由各实验室或院系统一于1114日报送《申请材料》(一式七份,双面打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至科技处。

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处(太白校区行政楼309

联系电话:88303757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邮箱:kexie@nwu.edu.cn

 

附件: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rar

附件2:服务地方专项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2019年可申报重点实验室项目的实验室目录.xls

附件4:重点实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5: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6: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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