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技办〔2018〕13号号文件通知,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院系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客观总结分析已有科研成果的现状(即创新性、学术水平、成果价值、已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综合因素),积极推荐项目参评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共四类。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并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科普类:重点推荐原创性和科学性突出,出版质量、发行数量和普及程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普及面和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作用的科普成果。科普项目名字直接采用科普作品名称,作品应为2017年10月10日前公开发表的十年之内的作品,推荐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以及相关评价证明和传播引用情况证明。
二、推荐书及相关材料的要求
1. 本年度推荐工作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实行网上推荐。网络推荐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年11 月13日24:00。项目负责人需在线填写推荐材料,提交至学校审核。
2.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凡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推荐本奖励,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推荐材料中须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每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人。主要完成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3.被推荐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4.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5.实行推荐前公示制度。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推荐项目应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项目方可推荐。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7.推荐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支持主件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红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
8.下列项目暂不列入科普作品项目的奖励范围:
1>科普论文;
2>科普报纸和期刊;
3>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
4>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
5>科幻类作品;
6>科普翻译类作品。
9. 每个推荐项目书面推荐书(含附件)一式2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科普类项目还需提供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2套。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推荐书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
2.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① 即日起课题组按要求组织奖励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和附件,并进行系统填报;
② 10月31日前,课题组向科技处通过系统提交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③ 11月1日-10日,校内公示推荐项目;
④ 11月11日-11月13日提交省教育厅进行系统审核,课题组下载审核后推荐材料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科技处;
⑤11月20-21日,报送省教育厅。
四、其他说明
本次推荐该奖项并获一、二等奖的成果,教育厅可推荐参评“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请相关教师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自本通知发布后,有意向报奖者请及时与成果管理科联系,我们将尽全力解决各位老师报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热忱为您服务。
联系人:王亚东
电 话:88302279
附 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科技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