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专家辅助决策作用,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生态保护领域专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条件,认真组织推荐。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学术修养,能认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
(二)熟悉中省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三)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6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中级职称。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外出现场核查和评估审查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等不良记录。
二、征集要求
(一)人员范围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人员。
(二)专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生物学、经济学、城市规划、医学等相关专业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工作内容。
1.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生态环境监管方面。为自然生态环境破坏治理和修复监管,自然保护地监管,生态红线监管,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监管、种质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征集程序
(一)专家本人申请。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家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附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学术代表成就(3-5篇)等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
(二)所在单位推荐。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