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2017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处决定对已到期的各类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即科技厅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验收项目类别
验收项目类别包括:
高新处–特色、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工业科技攻关项目;
国合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
农村处–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与攻关项目;
社发处–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
政策处–青年科技新星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具体详见《2011-2015省科技厅未验项目清单》(附件1),该表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部未验项目清单,包括已经提交验收材料但未进行验收的项目。
2.验收方式
(1)2014年12月31日前立项的项目需提交纸版申请材料申请验收;
(2)2015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项目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填写科技报告后,再填写验收申请。
3.验收项目科技成果登记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促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措施的公告》文件精神,对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验收时,要求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如果不进行成果登记,将会影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信用,影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可能。
4.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在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验收、成果鉴定(http://www.sninfo.gov.cn:8083/xzzx.jsp#xiazai5)处下载各类项目对应《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按要求填写并准备附件材料,同时对照《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附件2)进行自查。
(2)将准备好的验收材料初稿(申请书及证书各一份,可先不装订)于10月3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修改。
(3)成果科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应项目验收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并草拟验收意见,之后将验收意见电子版及装订好的验收材料提交至成果科,等待验收。
(4)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7.0)下载地址(http://www.tech110.net/dengji/Downloads/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rar)。请填写完成后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纸质版,送交至成果科办理用印手续。
5.验收时间
具体验收时间由省科技厅各主管部门根据整体安排确定。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2279
邮箱地址:chg@nwu.edu.cn
附件1 2011_2015省科技厅未验项目清单.xlsx
附件2 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
科技处成果科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