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本次项目结题范围包括:执行期到期项目与往期未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中查看项目研究状态)。
1、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结题系统中仅需在“结题文档”中上传项目研究报告(无固定格式、对研究工作的一个综述性的总结)。论文、论著、奖励等其他附件不需从系统中上传,但在向科技处提交结题纸质材料时需提交有关附件的原件一份以备查验,请准确填写附件类别、名称,论文必须附检索报告(以证明SCI、EI、核心期刊收录情况)。
3、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后由科技处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打印生成的结题报告,按照“结题报告、项目责任书、研究报告、有关附件”的顺序装订一式三份。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结题材料。
二、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于2017年9月25前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太白校区行政楼307)。系统账号,请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88302962。
三、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在填报结题系统时不要更换项目组成员,按照系统内的项目组成员填写。
2、结题的文章必须标注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专项项目资助才能列入结题附件中使用。
3、系统中已经录入项目结题成果要求,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时按照责任书要求准备材料。
4、2014年及之后立项项目责任书
5、教育厅科技处要求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 88302962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科技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