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与疾病重大研究计划2017年度项目指南
中枢和外周免疫器官(如骨髓、胸腺、淋巴结、脾脏等)的免疫学特性,与人体重要疾病高发组织器官(如肝脏、肠道、肺等)的免疫学特性存在较大区别。这些组织器官由于具有独特的结构、生理功能和组织微环境,含有独特的细胞亚群和功能分子,从而形成了独特的区域免疫特性,而且组织器官的区域免疫特性与所在区域的众多疾病的发生发展紧密相关。由于对疾病高发组织器官的区域免疫特性研究较少,影响了免疫学理论与疾病防治的整体发展。为了深入阐释疾病的免疫病理机制,推进转化医学研究,迫切需要对组织器官的区域免疫特性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和系统性的先导研究,以揭示区域免疫特性与重大疾病的内在联系,寻找新的免疫治疗靶点。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战略目标是将免疫学的重大基础研究(区域免疫特性)与国家的重大需求(重大疾病)结合起来。以“组织器官的区域免疫特性与疾病”研究为核心,通过与免疫器官比较,重点研究重要疾病高发组织器官(如肝脏、肠道、肺等)的区域免疫特性,阐述这些组织器官中特有免疫细胞亚群的基本性状,揭示区域免疫特性的基本属性,发现形成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的细胞调控网络和分子调控网络,深入研究与自身免疫病、炎症、感染、肿瘤、过敏、肥胖等相关的疾病的病理生理机制。
一、科学目标
通过与免疫器官比对,阐释重要疾病高发组织器官(如肝脏、肠道、肺等)的区域免疫特性,并对相关疾病提出新解释和探索新的免疫干预策略。
二、核心科学问题
了解重要疾病高发组织器官(如肝脏、肠道、肺等)的区域免疫基本属性、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的网络调控机制以及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在疾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机制。
三、2016年度申请及资助概况
2016年度申请及受理项目概况: 2016年度共收到重点支持项目44项,受理40项;收到培育项目139项,受理134项。来自62个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等单位的研究人员参加申报。
2016年度申请项目的特点: 申请书的研究内容基本围绕指南描述的关键科学问题所涉及的研究方向,申请项目所涉及的组织器官主要集中在肝脏、肠道、肺脏等重要疾病高发组织器官,此外还包括肾、皮肤、血液、心血管、中枢神经、脂肪、骨、关节、子宫等多个脏器和组织,呈现出涉及面广但重点突出的特点。研究人员主要来自消化、呼吸、皮肤、生殖、风湿免疫、神经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光电子学等多个学科背景。
2016年度资助项目的特点:2016资助重点支持项目8项,培育项目20项。其中,消化系统重点支持项目2项,培育项目7项;呼吸系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2项,培育项目4项;泌尿系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项,培育项目2项;皮肤系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项,培育项目1项;神经系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项;资助交叉学科研究重点支持项目1项;资助血液、内分泌系统等组织器官的培育项目4项。其中部分研究有望在国际上取得领先地位,如对肠道区域免疫特性的研究等;部分研究着眼于脏器间的相互作用和对话,如肠道与肝脏区域免疫特性的相互影响等;部分研究运用新技术与新方法开展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研究,如研究生理力学微环境对肝血窦免疫应答的调控机制等;此外,部分研究能够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不同组织器官间区域免疫特性的比较研究等。
2016年度申请项目存在的不足:个别项目仅对免疫细胞或免疫分子的调控机制进行研究,未能体现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这一关键科学问题;部分项目仍然采用传统的分子免疫学研究思路进行单个功能分子的研究,尚未充分利用系统生物学手段进行调控网络研究,利用免疫学大数据开展研究不足;部分项目缺乏深入的机制探讨,创新性不强;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的项目总体较少。
四、2017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2017年度本重大研究计划拟重点资助的研究方向:将特别支持基础与临床联合申报的研究;支持运用系统生物学理论和方法研究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支持利用新技术和特色平台开展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的研究,尤其是同步动态研究两种或多种不同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的成像新技术的研究;继续支持肝脏、肠道、肺脏等疾病多发器官或淋巴组织系统的区域免疫学研究的同时,适度加强我国特发疾病的器官区域免疫学研究。
五、2017年度资助计划
2017年度计划安排直接费用2000万元,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3-5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拟资助培育项目12-18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六、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限项。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7年8月16日16时。
2.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组织器官区域免疫特性与疾病”,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8月16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
4.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5.本重大研究计划咨询方式: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8830296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四处
联系电话:010-62326924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科技处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