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组织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类型不限,作为协同单位不受名额限制,官网推荐名额为3个;
2.拟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中的认定条件。
3.拟申报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原则上须是由高校牵头建并已经过前期培育一年以上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4.协同创新中心凝练的协同创新方向必须符合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协同创新类型明确,充分汇聚了各类创新资源。
5.协同创新中心的目标和任务结合了高校改革的需要,在推动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上做出了显著成效,并且较好地考虑了各项改革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请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需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填写申报书,编制申报材料。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20年10月26日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请以院系为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12:00前联系科技处基地科(理工类)、社科处基地科(人文社科类)预报名,预报名提交简版的协同创新中心信息表(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2.协同创新中心要如实反映培育组建的真实情况,并尽可能详尽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认定资格。
3.此次认定将按照质量从严、重点布局的原则,重点认定面向陕西区域发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要严格按照《陕西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附件4)和《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申报,避免盲目申报。
4.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有意申报的团队按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格式(见附件5)要求,认真编制申报相关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申报协同创新中心的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于截止时间前报科技处(理工类)、社科处(人文社科类)。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马丽;电话:88308971,18691633561;
科技处基地科电子邮箱:jidi@nw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关军锋;电话:88308977,15339095278;
社科处基地科电子邮箱:skcbgs@nwu.edu.cn
科技处
社科处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