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与数理科学部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经发布,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开展申请工作。

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粒子物理研究中心,CERN建造的大型强子对撞机(LHC)是现今世界上能量最高的研究高能物理前沿科学问题大型科学装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CERN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NSFC将支持中国科学家参与CMSATLASLHCbALICE国际合作实验开展粒子物理研究工作,为我国科学家参与大型国际合作积累宝贵经验,也为国际高能物理前沿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项目说明

  本着广泛征集、择优支持的项目遴选原则,2020年度NSFC将就粒子物理研究及CMS探测器升级两方面进行项目征集与资助。

  领域一:利用CMSATLASLHCbALICE开展国际合作,进行粒子物理实验研究,申请代码为A0502,项目资助年限为5年。2020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2111-20251231日。拟资助项数为不超过7项,计划每项资助经费500-10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包括合作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领域二:CMS探测器升级研发,申请代码为A0505,项目资助年限为4年。2020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2111-20241231日。拟资助1项,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直接费用),包括探测器研发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NSFCCERN 合作谅解备忘录相关要求,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为CMSATLASLHCbALICE国际合作组正式成员。

  (二)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参与申请或者参与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ERN(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填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完毕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四)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810日至2020914日下午16(北京时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 7474

五、项目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联系人:孙姝娜

  电 话:010-6232 5454

  电 邮:sunsn@nsfc.gov.cn

  数理科学部联系人:李会红

  电 话:010-6232 5069

  电 邮:lihh@nsfc.gov.cn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137 7251 9715

  附件:英文申请书

 

科技处

2020813

< 上一篇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五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皇家学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