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50号)要求,为做好官网2018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面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二级院系,全校共推荐1个集体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面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二级院系的教学管理人员,向教学管理一线人员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不参与评选。每单位限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2018年度无教学事故发生;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年度工作成绩显著,在中、省教学项目评选和建设中表现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为陕西省和官网教育教学改革作出贡献;

5.教学管理工作在校内外获得广泛认同,人才培养声誉好,师生评价好,学生满意度高,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2018年度无教学事故发生;

3.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1121日(周三)上午12点之前,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一式三份)、《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督管理科(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118室电子版发至zlk@nwu.edu.cn

联系人:李学骞  张潇

联系电话:88308892

 

附件:

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

3.《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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