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目标

通过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学校与政府、社会、行业企业协同育人,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探索形成特色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全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工作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内容范围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基地应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在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联动对接、基地建设及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实践教育机制和载体。

(二)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企联合建设创新创业课程,改革培养模式,探索联合培养机制,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三)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强化实践环节。联合开展“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见习、实习等实践活动,夯实学生基本技能,训练学生综合技能,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加强条件建设。充分做好人力物力保障工作,保证基地建设顺利推进。

三、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申报范围

全校各院(系)

(二)申报限额

每个院(系)限申报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

四、申报程序

(一)院(系)和校外单位联合申报,优先选择“互联网+”大赛获奖的项目创办的企业,并由院(系)作为申报主体负责组织相关材料。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在审议材料、听取申报院(系)现场PPT汇报后,对各申报基地进行综合评议。

(三)学校根据评议结果,择优选择3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作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支撑,完善制度,注重实效。

(二)充分发挥学科和特色专业优势,整合现有实践基地资源,做好基地遴选工作。

   (三)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减少支持或终止项目建设。

   陕西省教育厅将对入选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给予专项支持。

六、材料报送

(一)《陕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2份;

(二)支撑材料,一式1份。

201832日(星期五)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 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学7号楼五层56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jk@n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汇报评审会

暂定于201836日(星期二)进行申报汇报答辩会,要求各申报院(系)进行现场PPT汇报,简要介绍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单位情况,基地建设基础、建设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果等方面内容。陈述时间6分钟,专家提问4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陕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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