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有关处室:
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规范官网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教风、学风,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院系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单位,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课堂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2、教师要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切实负起管理课堂纪律的职责,对于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如学生上课聊天、吃食物、睡觉或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或违反课堂纪律等现象要及时制止。
3、教师上课时应采用有效方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记录缺勤学生名单。对于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规定课时的学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千亿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随机听课1次;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随机听课2次;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教务员(教学秘书)、学生工作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院系其他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并由各单位将听课记录表整理汇总后于11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
学校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以及教学督导委员会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各单位要把教学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课堂教学纪律。
教务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