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教学楼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单位、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室的使用管理,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维护教学管理秩序及多媒体设备,根据《关于重申加强教室使用管理的通知》(校发[2008]教字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教室使用、调度和管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教室是学校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严禁对外出租教室或利用教室开展各种营利性培训活动,或假借开会之名将教室转借给其他营利性组织。

2.教室的使用、调度和管理由教务处统一负责,校内使用教室须到教务处办理临时教室使用手续;物业部门负责教室的日常服务管理,卫生及水、电、暖等管理和维修工作,确保教室内各项设施及消耗材料的正常使用。

3.实行教室审批使用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禁止在教室开展各种带有宗教、迷信、赌博、反动色彩的活动。学校将组织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参加的检查组,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

4教室内的家具及其它电器设备供本教室使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搬出本室外,更不得移作他用。

5.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进入公共教学楼后,要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大声喧哗,制造噪音,须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做影响他人的事情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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