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9-12 11:46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专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准确掌握官网专业建设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校本、专科专业。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专业普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普查工作。 2.各单位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严肃追责。所有填报数据按学年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3.本次普查实行网络填报,请各院系9月13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17)报送专业普查数据采集联系人,获取数据采集平台登录密码。 4.9月21日前各单位登录专业状态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200.112.118:6300/sxunivw/index.jsp)填报数据。数据纸质版由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李学骞联系电话:88308182 附件:1.开展普通高校普查工作的通知.pdf 2. 院系专业普查工作联系人.docx3.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普查报送数据.pdf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