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要求,官网2019年第一批选派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
2. 选派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 选派要求:结合平台建设、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出发,确定推荐人选。
4. 留学单位: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5.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二. 申请条件
1.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报人基本条件。
2. 申请人应是官网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第一批申请人应为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第一批申请人应为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 申请时需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 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鼓励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在申报工作中注意以下要求:
1. 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和国外正式邀请函是派出的必要条件。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2.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不得为电子邮件,且必须是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中所列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具的,有明确留学时间和研究方向,研究方向须与申请者在研项目方向一致,有外方导师或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邀请函上的出国时间不能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2019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四.
申报要求
1.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申报材料二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请列一份材料清单,并装袋。
2.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①申报人个人材料;②《2019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至长安校区7-509。
3. 学校于3月21日-3月22日组织专家组评审。待人选确定并公示后通知相关人员于4月1日—15日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网上申报。4月20日前,学校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和上报,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8308513
附件:
附件1.2019年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填报表.doc
附件3.2019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