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团中央、人民日报社指导,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等媒体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官网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官网全日制普通在校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3日17:00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报名表需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加盖院系公章。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每院(系)至少推荐1人,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燕来,联系电话:88308831。

                          学生工作部(处)

                          201842

附件1.第十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x

附件2.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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