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校内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青年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开展第十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主题活动,动员全省广大青年聚焦身边人、身边事,争做好青年、学习好青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现将校内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挖掘、选树、宣传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陕西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事迹分享、报告宣讲、产品传播等形式,不断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用真人、真事、真情,激励全省青少年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面貌喜迎党的二十大,在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内容

第十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校内推选活动将在全校青年教师和学生中遴选出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学上进、乡村振兴、崇德守信、网络文明、平安正义7个类别“陕西好青年”和“陕西好青年”集体(集体不分类别)若干。

三、参与标准

本次推选面向全校师生,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好青年个人推选标准:

1.个人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7年9月至2004年9月出生)的陕西籍或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创新创业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勤学上进好青年: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大中学生。

(4)乡村振兴好青年: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奋斗拼搏、建功立业。作出积极贡献。

(5)崇德守信好青年: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热心公益,志愿奉献,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6)网络文明好青年:在网络上能够以身作则,澄清谣言真相,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积极创作网络文化产品,在网上传播广泛,引导效果好;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网民文明用网习惯做出突出贡献。

(7)平安正义好青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做出突出贡献。在危机来临的关键时刻或日常工作中一身正气,机智勇敢地伸张正义,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及安全。

5.其他要求:

(1)正处级(含)以上干部、曾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的个人和集体不作为推报对象。

(2)有违法犯罪经历和处于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不作为推报对象。

(3)有不良社会声誉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或集体不作为推报对象。

(二)好青年集体推选标准:

1.年龄结构要求:成员以18至35周岁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5%。

2.思想要求: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事迹要求: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其他要求:各级团组织(含基层团支部),团属社会组织(含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整体不作为推报对象。

四、工作要求

1.完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个人或集体均要提交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候选人(集体)所获荣誉证书;候选人(集体)所获媒体报道链接等个人身份及荣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2.严格申报流程。申报的个人和集体须由所在单位推荐盖章,校团委组织审核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推荐。

3.把握时间节点。申报材料电子版要在9月30日16:00前发送至nwutwxcb@126.com,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1:“陕西好青年”个人推荐表

附件2:“陕西好青年”集体推荐表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朱梦鹤

电话:88308862

校团委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陕西好青年”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2:“陕西好青年”集体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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